
审理查明,1999年至2024年,许佐利用担任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、总经理、党委书记、副总经理、总裁,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党员、副总经理等职务,在项目实施、业务合作中为关联方提供利益,非法收受资产1.47亿元以上。 2012年至2024年,徐佐先生用他的担任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、副总裁、总裁,经营与其所在公司类似的业务,并获取巨额利润。
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,许佐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,与受贿罪类似。他收受的贿赂数额特别大,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特别大的损失。对非法经营类似业务,尤其是非法获取巨额利润的,必须依法惩处,以各种犯罪行为处罚。考虑到行贿未遂罪;来案后,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,并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所不知道的大部分受贿事实。如果他认罪悔罪并主动退还赃物,所有贿赂款和赃物将被追回,并发出光明可以以受贿罪依法判处刑罚。法院作出上述判决。
据悉,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24日对此案进行了开庭审理。庭审中,检方出示了相关证据,被告人徐佐及其辩护律师进行了质证。检察官和辩护律师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。徐佐先生向法庭作了最后陈述,表达了自己的愧疚和遗憾。全国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以及各界人士30余人旁听了庭审。
(编辑:杨光宇、胡永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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